2007年1月1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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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向律师签发执行调查令
一纸调查令在手,律师将在执行中有更大作为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发动广大律师的作用,让律师也参与到破解执行难问题中来,今年,我省法院的执行又出新招——向律师签发执行调查令。有此调查令,律师在代理执行案件时的调查工作将有更广阔的天地。这是昨天从省高院召开的“加大执行力度,惩处拒执行为”新闻发布会上传出的消息。新的一年里,法院还将运用更多执行新方法治理“老赖”。
  执行难难在哪里,执行法官有深刻的感受:难在找人、找可供执行的财产。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仅凭执行人员的力量远远不够。因此悬赏执行、公布债务人名录等多种执行方法已出炉。向律师签发执行调查令,也应运而生,将成为全省法院执行的又一新方法。
  据省高院介绍,向律师签发执行调查令是指法院以给申请执行人的律师签发执行调查令的形式授权律师在某一执行案件中对某一类财产进行调查,律师持该调查令进行调查工作将有更大的调查范围。如此,通过充分发挥律师在查找财产中的积极作用,从而推动执行财产的调查力度的加大,调动更大的社会力量参与执行。
  除此之外,在执行新措施上,法院还要建立典型案件通报制。对党员和公务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非法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法院将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据省高院通报,去年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中,党员干部、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被执行人或非法干预案件执行情况还比较突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人中,涉及党员、公务员的共有48件案件,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245件。
  此外,对一些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典型事例,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暴力抗拒执行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法院将有选择地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的被执行人,如果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审计措施。